高校关于上海市成人高考毕业及证书发放的规定已为大家整理好了,跟上海成考专升本网一起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经成人高考被省教育厅批准录取备案而取得学籍的本、专科学生,按教学计划学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操行评定合格,按规定交齐学费,准予毕业者,由主办院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和电子注册的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按照授予学位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成考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一、毕业证书
证书标注“成人高等教育”字样,明确教育类型。
“批准文号”系指成人高等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或夜大学、本科或专科)经国家教委批准或备案的文号。
“证书编号”系指学生毕业证书号。一般毕业证书编号由年号、省号、学校号和学校流水号四个部分组成。
“图像信息”处为学生本人照片。按省教育厅规定,应届毕业生必须电子照相,而且指定由新华社云南分社拍摄。否则,不能办理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
“专业”、“学习”字样中间空格填写学习形式,即脱产、业余、函授、夜大学等。
“修完”、“年制”字样中间空格填写学制,专科起点本科班应在学制前加写“专科起点”字样。
“学校(院)”、“校(院)长”处加盖成人高等学校(院)及校(院)长印章或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院)及校(院)长印章。
二、学士学位证书
经过系统的学习后,本科毕业生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各高校关于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相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士学位证书。
有关成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符合的条件,可参考以下内容:
①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修完规定的学分或课程,达到本科教学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
②全部课程考试的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不低于75分;
④申请学士学位时应当持有四年内签发的成绩合格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单或者合格证书。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符合的具体条件,以各大高校实际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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