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嘉定区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工作协议会签仪式暨少年警务中心揭牌仪式在嘉定区新春学校举行。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陆奕绎,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夏卫东,区检察院检察长高振国出席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介绍了建立嘉定区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共同会签《嘉定区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工作协议》,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签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配合衔接的若干意见》,嘉定区少年警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陆奕绎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要加强协调沟通,发挥少年警务中心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教育,同时有关部门应增强责任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共同守卫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存在低龄化发展的趋势,涉案人员通常因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定原因而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而这类涉案人员往往是早就存在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此类学生也成为学校管理的难点,为此,公、检、教育等部门多次召开案件研讨、工作协调会,同时联合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嘉定区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工作协议》明确了相关工作内容、流程等,为今后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提供路径,帮助职能部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未成年人保护处分问题上有法可依、依规执行,努力提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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